鎮江市丹徒區潤浩農村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根據《江蘇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農村小額貸款試點工作的意見》(蘇政辦發【2007】142號)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2008】23號)及《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小額貸款公司有關政策的通知》(銀行【2008】137號)等文件精神中,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鎮江市丹徒區工商行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成立的準金融機構。鎮江市丹徒區潤浩農村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由自然人投資設立,經營范圍面向三農發放小額貸款,提供擔保以及經省主管部門審批的其他業務。公司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其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為服務“三農”提供便捷、快速、可靠的資金支持。
一、經營原則
鎮江市丹徒區潤浩農村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將自身定位在為激活農村金融,對各大商業銀行農村業務進行拾遺補缺的角色上,秉承小額、短期、快速、有效地經營理念,以提供高效、優質、周到的服務為宗旨,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一)服務“三農”。立足于服務“三農”,面向“三農”提供小額貸款服務,惠及“三農”,惠澤百姓,完善農村金融體系,更好地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金融支持。
(二)風險可控。充分地認識和評估可能存在的風險,建立健全風險防范機制,使風險處于可以控制的范圍內,確保業務活動安全穩健。
(三)市場動作。按市場規律辦事,自擔風險,自負盈虧。把業務經營建立在商業可持續的基礎之上,使其能夠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二、貸款對象
經營范圍規定為:在丹徒區轄區內,面向廣大農戶、種植戶、養殖戶、農業經濟組織、農村中小企業、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企業、自然人發放貸款。
三、貸款種類和貸款利率
貸款產品的種類有質押貸款、抵押貸款、保證貸款、農戶聯保、信用貸款,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基準利率為基礎,結合丹徒區當地利率水平,對農、林、牧、副、漁業實施優惠利率,對鄉鎮工、商等中小企業實施適度上浮利率。
四、貸款手續和貸款期限
貸款手續簡便,辦理快捷,從申請到貸款發放正常在3-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貸款期限為1個月、2個月、3個月、6個月,一般不超過一年。
五、還款結算方式
根據客戶需求,可采用:1、利隨本清;2、按月分次歸還本息;3、按月付息一次償還本金等方式。